黄山市徽州区建筑业协会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作业管理“十必须”规定

发布时间:2021-05-12 14:42:13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 阅读次数:2400

为着力破解建筑施工领域习惯性违章顽疾,山东于近日印发《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作业管理“十必须”规定(试行)》,推进安全意识、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入脑、入心、入手,融入日常作业活动,进一步保证塔机安装拆卸作业安全,我们一起学习。

 

附件: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作业管理“十必须”规定(试行)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作业管理“十必须”规定(试行)

1. 塔机安装(拆卸)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十必须”

2. 塔机安装(拆卸)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十必须”

3. 塔机安装(拆卸)单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十必须”

4. 塔机安装(拆卸)作业机上班组长安全管理“十必须”

5. 塔机安装作业机上人员安全作业“十必须”

6. 塔机顶升加节(附着)作业机上人员安全作业“十必须”

7. 塔机拆卸作业机上人员安全作业“十必须”

8. 塔机安装(拆卸)作业司索信号工安全作业“十必须”

9. 塔机安装(拆卸)作业塔机司机安全作业“十必须”

10. 塔机设备进场验收“十必须”

11. 塔机安装联合验收“十必须”

12. 塔机安装(拆卸)单位安全职责“十必须”

13. 塔机安装(拆卸)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职责“十必须”

14. 塔机安装(拆卸)监理单位安全职责“十必须”

1. 塔机安装(拆卸)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十必须”

1)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受安装(拆卸)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对安装(拆卸)作业全面负责。

2)全过程现场值守,负责统一指挥,对现场作业人员,包括辅助起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组织管理。

3)全面掌握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以及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内容,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4)建立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5)核验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和进场设备身份,保证塔机、辅助设备和场地环境符合要求;禁止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6)参与专项方案的审核、论证,参加并组织对作业人员专项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

7)检查并保证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8)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照专项方案和规范标准进行安装(拆卸)作业等进行监督。

9)作业环境条件不能保证安全时,做出终止作业决定;中断和停止作业前,保证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10)组织和参加安装后自检、验收和交付等活动。

注:经塔机安装(拆卸)单位授权,对安装(拆卸)作业全面负责。根据《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2.0.3条规定,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

2. 塔机安装(拆卸)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

安全管理“十必须”

1)对安装(拆卸)作业技术管理全面负责,全过程现场值守。

2)编制或参与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方案审核、论证。

3)组织或参与对作业人员专项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验收设备、检验安全性能,确认地基、基础、附着点等符合要求。

5)核验设备身份,保证塔机、辅助设备和场地环境符合要求;禁止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6)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和规范标准作业。

7)制定有效的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8)组织对塔机调试、试运转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9)参加使用、出租、安装、监理等单位联合验收。

10)整理安装(拆卸)工程资料,按规定办理移交。

3. 塔机安装(拆卸)单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十必须”

1)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安装(拆卸)作业安全生产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全过程现场值守。

2)对辅助起重设备、吊索具进行进场验收检查,核查辅助设备操作人员资格,监督安全作业。

3)监督安装(拆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监督专项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

5)监护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实时监控作业环境和技术条件,禁止雨雪、浓雾、大风、夜间照明不足等情况下作业。

7)核查作业人员,保证与安装(拆卸)告知、接受技术交底人员相符和持证上岗。

8)监督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和规范标准作业,对存在的“三违”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

9)及时排除险情,适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10)监督设备调试、自检、验收和交付。

4. 塔机安装(拆卸)作业机上班组长安全管理“十必须”

1)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负责指挥塔机机上安装(拆卸)各岗位作业活动,协调地面与机上配合作业。

2)服从安装(拆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接受专项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班前会议,对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分工。

4)检查班组人员正确配备和携带作业工具,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劳保用品。

5)验证作业环境,检验辅助设备性能,检查吊索具状况。

6)严格安装(拆卸)顺序和作业流程,监督班组人员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

7)掌控作业进度,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防物体坠落、严禁高空抛物。

8)密切关注现场指令和预警信息,出现异常及时做出应急处理,隐患未排除,严禁继续作业。

9)认为场地条件、气候、障碍物或其他原因不能保证安全时有权终止作业。

10)遇有情况在中断和停止作业前,保证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注:塔机安装(拆卸)作业塔机机上作业班组长,又称“安装(拆卸)主管”,也是塔机上面从事安装(拆卸)活动操作人员之一。

5. 塔机安装作业机上人员安全作业“十必须”

1)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对所承担的作业安全负责。

2)接受专项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劳保用品。

3)明确指挥信号,服从统一指挥。

4)核验零部件和高强度螺栓等标准件符合说明书要求。

5)严禁擅自更改专项方案规定的安装顺序。

6)回转下支座与标准节未形成可靠连接时,严禁后续安装作业、严禁指挥回转操作。

7)工具、零部件等应可靠放置,严防物体坠落,严禁高空抛物。

8)发现隐患未排除的,严禁继续作业。

9)不能连续作业时,应将已安装的部件固定并达到安全状态。

10)最大安装高度处风速大于12m/s应当停止安装作业。

注:安装至初次顶升高度,不包括顶升加节、附着和拆卸、降节等作业。

6. 塔机顶升加节(附着)作业机上人员安全作业“十必须”

1)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对所承担的作业安全负责。

2)接受专项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劳保用品,服从统一指挥。

3)核验零部件和高强度螺栓等标准件符合说明书要求。

4)回转下支座与顶升套架、标准节未形成可靠连接时,严禁进行后续作业;回转下支座与标准节未形成可靠连接时,严禁指挥回转、起升等操作。

5)液压泵站应由专人按说明书操作,出现故障时,由专业人员维修。

6)顶升防脱装置应锁定完好,否则严禁伸缩液压油缸;顶升加节前应试顶,调整上部部件对液压油缸顶升支点保持平衡,否则严禁继续伸缩液压油缸。

7)换步作业时,应将两侧的换步卡板正确放置在标准节踏步上,确认完好无误,否则严禁继续收缩液压油缸。

8)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控制塔身悬高和附着间距,确保附着支座与结构主体形成可靠连接。

9)顶升作业完毕,应重新调整高度限位器,且应与相邻塔机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10)核查作业环境,最大安装高度处风速大于12m/s应当停止顶升作业。

注:不包括初次顶升前安装和拆卸、降节等作业

7. 塔机拆卸作业机上人员安全作业“十必须”

1)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对所承担的作业安全负责。

2)接受专项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劳保用品,服从统一指挥。

3)严禁擅自更改专项方案规定的拆卸顺序,严禁提前拆除附着装置。

4)液压泵站应由专人按说明书操作,出现故障时,由专业人员维修;降节时液压杆应伸出90%以上,且就近将横梁轴端放入踏步内,顶升防脱装置应锁定完好。

5)降节前应试顶,调整上部部件对液压油缸顶升支点保持平衡,否则严禁继续伸缩液压油缸;顶升防脱装置应锁定完好,否则严禁伸缩液压油缸。

6)换步作业时,应将两侧的换步卡板正确放置在标准节踏步上,确认完好无误,否则严禁继续收缩液压油缸。

7)回转下支座与顶升套架、标准节未形成可靠连接时,严禁进行后续作业;回转下支座与标准节未形成可靠连接时,严禁指挥回转、起升等操作。

8)拆卸根部连接销轴前,应明确起重臂、平衡臂重心位置,吊拆过程中防止产生刮碰。

9)工具、零部件等应可靠放置,严防物体坠落,严禁高空抛物。

10)最大安装高度处风速大于12m/s应停止拆卸作业,不能连续作业时,保证塔机处于安全状态。

注:不包括顶升加节、附着和首次安装作业。

8. 塔机安装(拆卸)作业司索信号工安全作业“十必须”

1)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对所承担的作业安全负责。

2)接受专项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劳保用品,保持联络信号畅通,服从统一指挥。

3)了解辅助起重设备性能,熟悉吊装部件的重量大小、吊点位置,保证吊运平稳。

4)指挥信号清晰准确,同相关岗位作业人员配合协调,严禁多人指挥。

5)检查钢丝绳、滑轮组、吊钩、吊索具,确认安全可靠。

6)顶升作业时,宜将待安装标准节提前放置在踏步方向起重臂一端,沿起重臂前后排列。

7)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8)严禁利用塔机和辅助起重设备载人升降。

9)确保吊物绑扎牢固,严禁歪拉斜吊和超重起吊。

10)禁止雨雪、浓雾、大风、夜间照明不足等情况下作业。

9. 塔机安装(拆卸)作业塔机司机安全作业“十必须”

1)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对所承担的作业安全负责。

2)接受专项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劳保用品。

3)保持联络信号畅通,服从统一指挥,信号不清时严禁作业。

4)回转下支座与顶升套架、标准节未形成可靠连接时,严禁进行回转、起升等操作。

5)顶升(降节)前,听从统一指挥,进行变幅操作,调整塔机上部部件对液压油缸顶升支点保持平衡。

6)顶升(降节)时,保证塔机回转锁止装置工作正常,完成作业后,及时解除。

7)吊运标准节时,应当逐级换挡,保持吊物平稳、确保无刮碰。

8)作业时应精力集中,不得饮食、闲谈,严禁玩手机。

9)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作业。

10)最大安装高度处风速大于12m/s时,应及时告知项目负责人。

10. 塔机设备进场验收“十必须”

1)设备产权备案证明、安装使用说明、自检合格证明及其他安全技术档案齐全有效。

2)标准节等主要承载结构件为原厂制造,无可见裂纹、塑性变形、开焊、严重锈蚀、严重磨损等结构缺陷。

3)连接销轴、高强螺栓等配置齐全,无缺损、无严重锈蚀。

4)液压顶升系统状况良好。

5)设备安全限位与保险装置齐全有效。

6)司机室设有性能参数标牌、力矩参数表或曲线图,照明良好、配备灭火器。

7)联动控制台具有零位自锁和自动复位功能,有紧急断电开关。

8)爬梯护圈、休息平台、障碍灯、风速仪等部件齐全完好。

9)电气控制设备和元件设置在防雨防尘专用柜内,电缆无破损。

10)钢丝绳、滑轮组、吊钩等部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注:适用于出租、安装、使用、监理和总承包等单位对塔机设备进行进场验收管理。

11. 塔机安装联合验收“十必须”

1)使用单位应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

2)塔机安装及每次附着安装完毕后,应组织联合验收。

3)验收前安装单位应当组织自检验收,经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4)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组织验收。

5)安全限位与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否则不得通过验收。

6)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不得通过验收。

7)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不齐全的,不得通过验收。

8)联合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留存验收资料备查。

9)未经联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0)联合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注:适用于组织出租、安装、使用、监理和总承包单位联合验收。

12. 塔机安装(拆卸)单位安全职责“十必须”

1)对安装(拆卸)作业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负责。

2)与使用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3)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依规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4)依规配备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5)组织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审核、审批和论证专项方案。

6)参加设备进场验收,核验设备身份和性能,禁止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值守,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规范标准操作。

8)对塔机进行调试、试运转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9)建立健全塔机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并及时移交。

10)参加出租、使用、监理和施工总承包等单位联合验收。

13. 塔机安装(拆卸)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职责“十必须”

1)对安装(拆卸)作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与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3)向安装(拆卸)单位提供安装(拆卸)所需施工资料,确保安装(拆卸)所需施工条件。

4)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组织专项方案论证。

5)审核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6)审核塔机备案证明、安装(拆卸)告知等文件,参加设备进场验收,核验设备身份,禁止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7)监督或参加专项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

8)协助安装(拆卸)单位建立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雨雪、浓雾、大风、夜间照明不足等情况下作业。

9)指定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安装(拆卸)作业情况。

10)组织出租、安装、使用和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注: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不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塔机使用单位履行以上总承包单位职责。

14. 塔机安装(拆卸)监理单位安全职责“十必须”

1)对安装(拆卸)作业的安全生产负监理责任。

2)编制安装(拆卸)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落实。

3)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参加专项方案论证。

4)审核安装(拆卸)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5)审核塔机备案证明、安装(拆卸)告知等文件。

6)参加设备进场验收,核验设备身份,禁止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7)监督专项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

8)监督建立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雨雪、浓雾、大风、夜间照明不足等情况下作业。

9)指定专业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安装(拆卸)作业,宜全程录像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按规定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10)参加出租、安装、使用和总承包单位联合验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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