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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8/12/30 15:17:13浏览625次来源:黄山市徽州区建筑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和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2018年9月3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修订《办法》?

答:1990年,为了激发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引导激励勘察设计人员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的精神,为社会提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俱佳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建设部首次开展了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迄今已评选了8批508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2007年,为加快我省工程勘察设计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参照建设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省建设厅、省人事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建设〔2007〕210号),自2007年起开展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活动, 迄今已评选了3批65位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5〕282号),新修订了《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与原《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相比,条文由16条增加到31条,增加了“权力与责任”,严格了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要求、评审规则。

鉴于现行《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是2007年参照原《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制定的,缺少勘察设计大师权力与责任的规定,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要求、评审规则等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和管理工作,迫切需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皖政〔2018〕43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5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建质函〔2015〕282号)等规范性文件,并借鉴广东、四川、陕西等省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结合本省实际修订。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与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办法》分总则、申报、评选与发布、权利与责任、附则5章,共30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制定《办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评选原则、评选时间和名额、评选组织领导;二是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三是评选方式和审定发布;四是大师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五是有关名词解释以及本办法施行日期和原办法废止日期。

四、《办法》对评选时间和评选名额是如何规定的?

《办法》第三条规定: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20名,具体评选名额和分配根据各行业技术人员数量、完成的勘察设计产值、科技进步水平和申报情况确定。

五、《办法》对申报人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办法》第七条规定: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受聘于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在安徽省工商注册的单位(不包括省外驻皖分支机构)。

(二)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15年以上(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者可适当放宽),具有工程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应具有一级执业注册资格)。

(四)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本行业至少3 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至少6 项本行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内先进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五)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得奖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2.国家部委、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

3.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2项及以上;

4.本专业国家科学技术奖;

5.本专业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

(六)在本专业领域完成的学术著作、论文、标准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学术专著;

2.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SCI或EI检索论文;

3.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过3篇论文及以上;

4.参编过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

5.作为前5名主要完成人参编过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设计累计3 项及以上。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以申报当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六、《办法》对申报材料是如何规定的?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报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表;

(二)推荐人书面推荐意见;

(三)有代表性的工程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四)重要奖项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五)相关学术专著、论文、标准、标准设计、专利、专有技术等证明材料。

七、《办法》对申报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所在设区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择优排序后,报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其中,省直、省属、中央驻皖勘察设计单位可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报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八、《办法》对评选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分为专业组初评和综合评选2 个阶段。初评时,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在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各初评组,指定初评组组长,负责初评工作。各初评组评选出候选人名单,总候选人数不超过最终评选名额的150%。

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委员会组织召开综合评选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本届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得票数达到或超过有效票数2/3 且排在前20位的候选人列入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

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及其基本信息和推荐信息,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示15 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对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提名名单进行审议,发文公布审议通过的提名名单,授予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颁发证书。

九、《办法》对大师的权利与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享有对申报人的推荐权,并对推荐行为负责。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应积极参与国家、省和行业组织的学术交流、工程建设标准化、咨询、评审、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培养工程勘察设计人才,发挥引领作用,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鼓励重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优先由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承担。

十、《办法》对于保证评选公平、公正是如何规定的?

申报人必须如实进行申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通报批评、停止申报人2 次申报资格,情节恶劣的终身不得申报。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严格审核。如发现单位为申报人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对申报单位通报批评。

评选专家应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严肃认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参与评选工作。对违反评选纪律者,将取消其评选专家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和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评选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违反评选纪律,将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