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建协【2020】5号
各会员单位:
现将《徽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3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已复工的,要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做好作业现场的生产管理和防控措施;暂未复工的,应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制定的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返工人员安置和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各会员单位要坚决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政府近期出台的系列惠企政策,成立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织,制定严密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措施,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创造条件,科学有序有效推进复工复产,确保企业正常运转、行业平稳运行和健康有序发展。
黄山市徽州区建筑业协会
2020年2月25日